【当前独家】积极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

2023-04-24 10:36:41 来源:东方资讯


【资料图】

习水县检察院

积极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

本报讯 (记者 杨义霞)在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中,习水县检察院始终坚持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的方针和“教育为主,惩罚为辅”的原则,最大限度教育、感化、挽救涉罪未成年人。

该院在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,有90%与家庭环境及教育密切相关,且多为“隔代管教”或父母忙于工作疏于管教,家庭教育的缺失已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根源和因素。“我们抓住这一根源,除了要求在执行过程中,法定代理人必须到场外,还要求每案必发督促监护令或家庭教育指导令。”该院相关人士介绍,去年以来,该院累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和督促监护令150份,并与法定代理人深入沟通,让其明白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及自身职责缺位的危害性,确保在以后的教育中正确履行监护职责,保证涉罪未成年人感受家庭温暖,顺利回归校园和社会。

该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原则和“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”原则,在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过程中,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权衡,认真贯彻“少捕慎诉慎押”刑事司法政策,达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和挽救的目的。去年以来,该院共对16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,对31名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。

在案件侦查阶段,该院为厘清涉罪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认罪悔罪表现,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职能,通过提前介入、谈心谈话、开展社会调查等方式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,及时掌握案件事实,全面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、犯罪原因、监护教育等情况,切实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。

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,为提升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,该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跟踪帮教,认真听取被害人意见,促进双方矛盾化解,进一步提升办案的社会效果;通过释法说理、心理疏导等方式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思想感化教育,让其悔罪的同时又不产生心理自卑,认识到错误的同时还对未来充满希望,进一步提升办案的法律效果。

在案件办结后,为防止“再犯罪”和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,该院建立健全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机制,将维权保护触角延伸到社区、学校、家庭,加强与涉罪未成年人家长、老师的沟通,全面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身心状况、交友情况、在校表现及家庭相处情况等,教育、引导、督促家长依法履行监护教育责任,最大限度促进涉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、顺利回归社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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